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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本版新闻导航 发布日期:2026-08-07

把教师的非教学负担卸下来

2026年08月07日 版次:11

孙萍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中小学教师的遭遇,令人五味杂陈。当地中小学校要求教师课后无偿值守学生午餐、自费陪餐,餐后午休时间还需看护学生两个小时。这不是某个教师的偶尔加班,而是制度化的日常摊派。当地教育和体育局回应,“学校安排人员陪餐,教师在校就餐遵循自费原则皆是遵循了相关规定”。文件白纸黑字,答复有板有眼,貌似合乎规定,却将教师们的合理诉求消解了。

非教学负担过重,一度让一线教师苦不堪言。随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的持续推进,一些边界清晰的显性负担得到有效治理,但隐性负担的识别与清理,远比想象中复杂。

问题的症结,在于对政策的扩大化解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文件中“相关负责人”的政策设计初衷,是将管理者的监督责任嵌入学生用餐场景。可到了执行层面,学校的相关负责人被替换成了教师。这不是政策执行的偏差,而是责任的转嫁与推卸。

令人担忧的是,这种转嫁正成为某种惯性。陪餐制的本意是保障食品安全,而政策的好意却在执行中被消耗,责任主体也从管理者转移到了教师头上。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使政策执行变成了“交差”,只要有记录、有台账、有人陪,就算完成任务。至于陪餐质量如何、监督效果怎样、教师负担重不重,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

该由管理者承担的责任,管理者必须扛起来;该由教师专注的教学工作,要让教师心无旁骛去完成。这既是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制度的题中之义,也有助于落实教师减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