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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本版新闻导航 发布日期:2026-07-26

陕西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申报工作

2026年07月26日 版次:03

本报讯 (记者 苏怡 实习生 徐淼)7月24日,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为落实《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工信厅组织开展国家级零碳工厂(含零碳算力设施,下同)申报工作,申报单位应为制造型企业或算力设施。

制造型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为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从事实际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低于1000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按当量值),且已入选国家绿色工厂名单。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1级(先进值)和《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的标杆水平,无上述标准或要求的,应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算力设施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算力设施产权清晰,具有明确、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制冷系统,规模不小于3000个标准机架(智算中心不适用该要求),电能利用效率达到《数据中心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中的2级及以上水平,且已入选国家绿色算力设施名单。

省工信厅相关人员表示,国家级零碳工厂核心指标包括单位能耗碳排放,基本要求为不高于1.8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目标要求为不高于0.2吨二氧化碳/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基本要求为不低于30%,目标要求为不低于95%;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物理认定量占比,基本要求为不低于10%(算力设施不设定基本要求),目标要求为不低于35%,该指标适用于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申报单位。

此外,申报单位应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碳排放等数据应遵循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原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可靠;拥有明确的节能降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管理状况较好等。

申报程序为自主申报、逐级审核、推荐上报。申报单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逐级审核,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工信部参与国家级零碳工厂建设名单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