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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本版新闻导航 发布日期:202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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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21日 版次:08

陕西省自2018年全面建立河湖长制以来,始终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河湖长,8位省级领导分别担任重要江河湖泊的省级河湖长,构建起省、市、县、乡、村五级责任体系。

目前,全省共有各级河湖长1.71万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目前,全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100%,河湖问题整改率达96.5%,五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达95%,健康以上河湖占比87.5%。黄河干流陕西段连续4年保持Ⅱ类水质,汉江、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切实确保了“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有力支撑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质安全,实现了河湖治理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

(本报记者 徐颖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