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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常委、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课部副教授 吴志红
消费环境好不好,直接关系群众敢不敢消费、愿不愿消费。陕西“十五五”规划纲要将“实施优化消费环境提升行动”作为大力提振消费的重点任务之一。应在维权机制、信用体系、市场秩序上再规范、再完善,真正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放心消费。为此,建议:
健全维权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化解提速增效。以全面落实陕西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将消费维权深度嵌入基层治理体系,畅通多元维权渠道。建立12315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机制,对投诉量大的行业进行重点监管,推动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向更多行业和中小微企业延伸,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推动消费纠纷“就近受理、就地化解”,探索建立“先行赔付”基金,消费者维权诉求成立后由基金先行赔付,再向经营者追偿。
深化信用赋能,构建消费环境长效共治格局。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托“陕西省企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健全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和修复机制,将消费者评价、投诉记录、行政处罚信息纳入统一信用档案。全面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营造“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氛围。持续深化“放心消费在三秦”行动,推动市场监管、商务、文旅、金融等部门数据共享和执法联动,构建从生产到流通、从线上到线下的全链条消费环境治理体系。
开展专项行动,靶向整治消费市场行业乱象。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实行“一业一策一专班”整治。推进文旅市场长效治理,健全旅行社信用档案和导游执业评价体系,对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等乱象从严整治。推动房地产交房质量第三方验收、物业收费清单化管理,建立房地产购房风险提示和开发商信用评价体系。全面加强预付卡管理,建立健全预付资金银行存管制度,按经营规模分级确定存管比例,将大额预付消费强制纳入存管。定期发布消费环境白皮书,公开消费投诉热点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环境、参与消费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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