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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郭诗梦)近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原则,省教育厅自2026年春季学期起,将陕西科技卫生学校、陕西医科学校等12所学校学籍管理、毕业验印管理等相关权限下放至有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资助管理此次也同步移交。陕西科技卫生学校、陕西医科学校学生资助业务与学籍管理业务一并移交有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且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此外,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陕西科技卫生学校、陕西医科学校2023级、2024级、2025级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地方配套部分由省级承担,以后年级由当地政府承担。有关市(区)将做好资金测算、预算安排、政策告知和审核发放工作,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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