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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本版新闻导航 发布日期:2026-05-30

省市场监管局建立行政处罚案后回访制度

2026年05月30日 版次:02

本报讯 (记者 仵永杰)近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陕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后回访制度》,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对当事人进行跟踪走访、调查指导等。《回访制度》旨在纵深推行服务型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回访制度》明确了制定依据、遵循原则、职责分工、回访范围、内容方式、结果运用等内容。《回访制度》要求,执法办案机构牵头负责行政处罚案后回访的具体组织实施,各业务监管机构负责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技术服务等。

行政处罚案后回访主要包括:核实当事人是否已停止违法、是否已整改到位;了解案件承办人是否文明规范执法,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情形;了解案件承办人是否全面告知当事人享有权利、应尽义务和救济途径,对当事人合法请求是否明确答复;征求当事人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行政指导等。

在行政处罚案件回访中若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应依法处理。当事人若存在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由办案机构及案件所涉业务领域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整改、依法处置。当事人反映的执法规范与廉洁问题,若涉嫌违纪违法,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当事人若提出行政指导需求,由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精准帮扶。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做好登记汇总工作,作为改进执法工作的参考依据。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单位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建立定期会商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回访程序合规性监督,积极为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帮扶和合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