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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颖)依据《陕西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省水利厅5月24日17时针对宝鸡、延安、榆林、汉中4市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考虑气象暴雨预警、水文预报,宝鸡、延安、榆林、汉中可能发生较大范围的中小河流洪水,其中汉江上游支流湑水河可能发生超警戒洪水,黄河流域窟野河、无定河将出现涨水过程。相关市县要高度重视,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加密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撤离危险区群众,做好沿河清滩预警及重点河段巡查防守,切实落实水库、淤地坝、在建工程、跨河桥涵、工矿企业等撤离避险防汛责任和安全度汛措施,系统、科学、安全、精准调度防洪工程,强化堤坝巡查防守,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特别是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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