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新闻APP
陕西日报微博
陕西日报微信
本报讯 (记者 周明)5月1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3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意见的通知》,旨在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形成互融互通、双向流动的城乡就业新格局。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紧盯统筹城乡就业的重点事项精准发力,明确了多项举措,着力破解城乡就业机会开发不充分、就业服务可及性不均衡、培训资源分散针对性不强、劳动者权益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按照部署,陕西将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挖掘消费新业态就业潜力,拓展绿色产业等绿色就业空间。引导发展前景好、就业带动能力强的就业帮扶载体向产业园区集聚。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领域,开发更多符合城乡劳动者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特点的就业岗位。
同时,陕西将加强苏陕劳务对接,扩大有组织外出务工,帮助外出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培育一批具有本省特色的劳务品牌,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为统筹使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陕西全面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项目化培训模式。聚焦先进制造、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现代农业等领域,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鼓励技工院校扩大农村招生规模,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提高培训精准性和就业转化率。
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陕西明确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牵引,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教育权利,推动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等向稳定就业的农民工覆盖。完善社会保险跨区域转移接续,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落实常住地认定和分级分类援助政策。
政策要求,陕西各地要探索建设县域“乡村工坊”,汇集区域内劳务品牌资源,统筹开展市场推广、人才招引、用工招聘、技能培训等活动;支持组建跨区域劳务品牌联盟,通过品牌化运营,将零散的城乡劳动力输出升级为有组织、有技能、有保障的品牌化人力资源供给。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6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