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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郭妍)5月6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陕西省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近日启动。
专项行动明确,市、县要统筹考虑人口出生率、城镇化率等相关因素,建好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对学位缺口较大的热点学校、热点区域提前预警、科学分流;妥善处理学校片区划分调整、学校布局调整、校舍资源整合等问题。
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普通高中一般应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体育、艺术、小语种等特殊类型招生可在设区市范围内进行,严控跨县(市、区)招生的学校数量和计划数量。除陕西省空军、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外,不得跨市招生。
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总计划至少50%定向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特殊类型招生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总计划的5%;各类普通高中特色课程班招生计划须纳入统招范围,不得定向招生。
严格落实“公民同招”。公办小学一般采取登记方式入学,公办初中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推进职普融通发展,扩大综合高中试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提醒,全省中小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严禁违规招生,普通中小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行为。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在招生环节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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