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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郭军)4月22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为充分发挥劳模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创新工作室建设提质扩面,省总工会日前印发加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和创新工作室联盟建设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力争到2030年,全省各级创新工作室数量达4000个,其中省总工会重点支持建设的创新工作室达450个,形成覆盖广泛、特色鲜明、功能完备、成效显著的创新工作室体系。
在分级支持方面,省总工会每年将重点支持建设约50个创新工作室,每个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60%用于奖励成员,领衔人奖励一般不超过6000元,其余资金用于技能培训、成果转化及日常工作等。对作用发挥突出的创新工作室,省总工会将优先推荐申报全国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创新工作室联盟建设方面,省总工会每年重点支持5个左右,每个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由牵头工作室管理使用。各市(区)总工会和省级产业工会聚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区域创新工作室联盟。同时,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牵头,整合上下游资源,打造优质产业创新工作室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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