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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首页 本版新闻导航 发布日期:2026-04-21

石泉 常态化澄清正名 为实干者撑腰鼓劲

2026年04月21日 版次:06

本报记者 甘甜

“当得知被举报时,我心里特别委屈。这份澄清通知书让我彻底放下思想包袱,也更加坚信组织始终是干事担当者的坚强后盾。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职。”近日,在石泉县的一场澄清会上,一名县直部门相关负责人接过澄清通知书时说。

此前,石泉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该干部“工作作风不实、政商关系不亲不清”等问题的信访举报,随即成立核查组,通过谈话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逐一核实,最终认定举报问题失实。为消除失实举报造成的不良影响,石泉县纪委监委及时启动澄清程序,召开澄清会,帮干部卸下负担、轻装上阵。

“我们将澄清正名作为关爱保护干部、激励担当实干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细化澄清方式、适用情形与程序要求等,推动失实检举控告‘应澄尽澄’、负面影响‘应消尽消’。”4月10日,石泉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黎勇表示,2025年以来,石泉县纪委监委先后为3名乡科级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关乎干部声誉,必须规范审慎。石泉县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一策”,综合考量问题性质、社会影响及当事人意愿,灵活运用当面、书面、会议等方式为实干者撑腰鼓劲,确保工作既有纪律硬度又有组织温度。

据介绍,石泉县纪委监委采取“层级联动”方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确保澄清范围全覆盖。

石泉县饶峰镇一名村民曾实名向上级举报,该村驻村干部刘某为应付上级检查要求其在遇检查组时谎称修建养蚕室获得了12万元政府补贴。后来,石泉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核查认定该举报问题失实。

在充分征求刘某本人意见后,经过综合评估与集体研究,石泉县纪委监委决定为其开展澄清正名。考虑到刘某是镇派驻村干部,原工作单位在饶峰镇,且该信访举报由县纪委监委直接核查,为保证澄清覆盖面与成效,县纪委监委联合饶峰镇党委、镇纪委在村委会召开会议,组织村两委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会议,对反映刘某的问题予以公开澄清,有效消除了群众误解,为干部卸下了思想包袱。

在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基础上,石泉县纪委监委建立常态化跟踪回访机制,根据被澄清对象的岗位特点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通过电话沟通、实地走访等方式,对被澄清对象及其家属、所在单位开展跟踪回访,深入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传递组织信任和温暖。

同时,石泉县纪委监委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联动,将澄清结论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并及时归入廉政档案,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

注重源头治理,从源头减少失实举报。石泉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强纪法宣传和信访引导,普及检举控告相关规定及诬告陷害行为的纪法后果,引导群众依法、如实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