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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段承甫 通讯员 孙俊娜 韩兆伟)3月24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与安康、商洛、南阳、洛阳、三门峡、十堰中级人民法院采取视频连线方式,共同签署《关于深化司法协同 服务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三省七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迈入一体化司法护航新阶段。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地跨陕西、河南、湖北三省,三省七市法院深化跨区域司法协同,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坚持现代环境司法理念,遵循保护、共享、共建、依法四大原则,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一体化为目标,出台《意见》并形成协作机制。
据悉,该《意见》涵盖审执协作、要案会商、调研培训、科技赋能、跨域协调、法治宣传、日常联络7个方面,明确相关人民法院要以促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调统一为目标,按照生态优先、共建共享、依法保护原则,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凝聚协作合力。
汉中中院院长高延文介绍,三省七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深化务实合作、共享经验成果、共解司法难题,进一步在审判执行协同、生态修复协同、普法宣传协同等方面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携手打造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标杆,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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