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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若溪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各地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充分考虑儿童需求。这是在全面总结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推动儿童友好建设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儿童友好建设,营造关心关爱下一代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西安市将红旗铁路专用线片区改造为线性公园,分区域、分节点设置多样化儿童休憩设施、运动场所,以铁路设施为基础建设运营观光小火车,让儿童在玩乐中感知工业历史与工匠精神;上海地铁13号线自然博物馆站改造增设4条儿童友好拱形通道,适配儿童身高、保障通行安全;浙江省义乌市的“义童观察团”提出公交设施优化建议,促使公交公司加装防撞条和安全挡板,让儿童出行更安心。这些实践让“1米视角”从政策落地为孩子身边的便利,让公共空间真正适配儿童成长。
儿童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是“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投资于人”理念的具象化表达。对儿童成长空间、服务的投入,不是短期的形象工程,而是关乎人力资本积累的长远投资,是为国家发展积蓄未来力量。
“一米视角”丈量的,不仅是空间的高度,还是城市文明的温度。从试点到建制,让“可选项”变成“必答题”,仍需要各地坚持把儿童需求融入城市规划全过程,让儿童友好理念扎根社区、融入日常。每一处适配儿童的空间改造,每一次倾听童声的治理实践,都是城市文明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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