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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7日
陕西积极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

本报讯 (记者 苏怡)3月11日,记者从省工信厅获悉:按照工信部《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预通知》要求,省工信厅积极部署,下发做好2026年度全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组织规上制造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各市、区工信部门建立本辖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储备库,抓紧组织区域内所有规上制造业企业入库培育,广泛开展2026年度新一轮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组织企业于4月3日前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上完成自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组织开展智能工厂全面调查摸底和推荐工作。在企业全面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各市、区工信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建设工作,组织所有规上制造业企业填写完成智能工厂项目摸底调查表。各市、区工信部门对企业填报信息进行考察核实工作,填写形成各市、区2026年度智能工厂培育项目推荐名单,于4月10日前将汇总的摸底调查表和推荐名单报送至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遴选推荐具备条件企业开展海外智能工厂培育工作。今年,工信部将启动海外智能工厂培育工作,各市、区工信部门结合区域内制造企业出海情况,推荐一批有基础、有意愿共同推进海外先进级、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的企业。

通知要求,各市工信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规上制造业企业入库(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自评估并上报材料。企业要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并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督促区域内所有规上制造业企业及时上报材料,做到应报尽报,要切实做好企业智能工厂项目建设情况相关信息核实、实地考察工作,杜绝上报材料数据造假和不实行为,要精准把握企业智能工厂建设现状和规划需求,在企业自愿前提下推荐企业培育建设更高层级的智能工厂。

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工信主管部门要根据企业自评估情况拟定年度智能工厂培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分层级组织开展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其中,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依托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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