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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颖)3月11日,记者从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获悉:日前,该中心印发《关于2026年落实地下水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依法治水、创新驱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监督管控和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切实履行管护职责,为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筑牢地下水生态安全支撑。
《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省地下水条例、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若干措施等法律法规,从取用水全过程监管、水资源管理执法年行动、“双控”指标落实、超采综合治理、禁限采区监管等八大方面作出具体部署,推动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通知》强调,要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管理平台开展常态化登记,建立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抓好全省水资源管理执法年行动,常态化排查整改违规取水问题,深化行政执法与公检法司协作,从严规范取用水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锚定“十五五”目标,明确年度地下水水量、水位控制指标并动态调整,将用水总量指标分解至行政村和各行业,实现精细化管控。地下水超采市、县需按程序公布报备治理方案,及时完成上一年度治理成效评估;西安、宝鸡等重点地区严控新增取水审批,科学制定年度取水量削减方案;2026年实现农业灌溉机井“以电折水”样本井在线接入率100%,深化“水—电”数据融合应用;优化地下水监测站网布局,健全泉水监测体系,构建全覆盖、高精度监测网络。
“我们将定期发布重点区域地下水动态预警,对水位下降市、县进行靶向治理,对问题突出市、县约谈督导,压紧属地责任,坚决守住地下水生态安全底线。”省地下水保护与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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