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新闻APP
-
陕西日报微博
-
陕西日报微信
本报讯 (记者 王姿颐 母家亮 张鑫)3月8日下午,陕西代表团召开小组会议,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代表团团长赵一德,副团长赵刚、王晓、王兴宁、李明远、庄长兴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员到会听取意见。
在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时,代表们一致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的成功经验转化为法律规定,必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在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时,代表们一致表示,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坚持党对发展规划工作的全周期领导,构建协同推进机制,实现科学决策、动态调整与刚性执行有机统一,为国家战略落地提供法治保障。
代表们一致表示,完全赞成这两个法律草案。
许宏才代表说,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对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意义。国家发展规划法把国家发展规划工作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有利于提高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两部法律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已经成熟完善,我坚决拥护、完全赞成。两部法律经过大会审议通过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将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发挥职责作用,不断提高相关工作法治化水平。
王晓代表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顺应和反映了人心所向、现实期盼,具有重大时代意义;洞察和把握了厚重底蕴、发展趋势,具有重大历史意义;诠释和展示了成功范式、美好前景,具有重大世界意义。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彰显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的鲜明立场,彰显了践行人民至上理念、推动发展提质增效的价值取向,彰显了强化战略导向作用、合力实现发展蓝图的实践要求。我完全赞同,将认真按照法律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李明远代表说,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法治化取得标志性成果。该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对凝聚民族力量、增进民生福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保障性作用。统战系统将协同各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推动法律精神落地见效,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凝聚广泛共识、汇聚强大合力。
熊远明代表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法律地位层级比较高;二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适用范围非常广;三是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刚性约束非常强。在本法中除了激励倡导的措施外,还借鉴了其他类法律明确一系列的刚性规定。建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颁布实施后,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需要在概念统一性的认识上做好宣传教育。
郭大为代表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具有极强的政治性、鲜明的时代性、高度的系统性,导向鲜明、内容丰富、体系完备、结构合理。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突出党的领导、依宪立法、守正创新、统筹兼顾、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彰显制度自信、反映人民意愿、持续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建议两部法律颁布实施后,适时组织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加强对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
李言荣代表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一是政治站位高,体现了“国之大者”的法治担当。草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贯穿始终,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和任务。二是体系架构新,构建了民族工作法治化的四梁八柱。草案采用“序言+7章”体例,对各方职责、重点任务作出了系统规范。三是问题导向实,积极回应了各族群众的新期待。法律颁布实施后,建议重点加强在高校大学生群体中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认同感和凝聚力。
兰建文代表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为进一步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发展规划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在法治轨道上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国家发展规划提供了法律遵循。建议两部法律颁布后,要切实做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在陕西落地见效。
寿锡凌代表说,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中完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保障措施,增加对跨区域流动的少数民族群众权益保障条款;在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中细化国家规划、区域规划、地方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要求,明确牵头部门和协调机制,形成全国一盘棋。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