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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孙鹏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
2025年,我国第一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为民营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石。全国政协委员、陕西荣民控股集团董事长史贵禄建议,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涉及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应当经过公平竞争审查,并定期评估,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史贵禄建议,应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政务与法治环境,在开展执法活动时应当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民营经济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依法惩治民营经济组织内部腐败等犯罪行为,提升企业治理能力。
在外向型经济发展方面,史贵禄建议,加强民企“出海”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发布涉外审判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指导企业遵守国际规则和当地法律,防范“出海”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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