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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3月02日
中办印发关于做好“七一勋章”提名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七一勋章”提名和全国“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以中共中央名义颁授“七一勋章”,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通知》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扎实做好“七一勋章”评选颁授和全国“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展示功勋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广大党组织和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拼搏奉献、廉洁奉公的高尚品质和崇高精神,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奋勇争先,推动全党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为顺利完成“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开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新局面而共同奋斗。

《通知》明确了提名“七一勋章”和推荐全国“两优一先”的数量、条件和办法。要求各提名单位(推荐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切实发挥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察提名人选和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群众公认作为评判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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