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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2月26日
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 申铖)注册会计师法修正草案2月25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此次修法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

注册会计师行业是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约1.1万家,注册会计师约10万人。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向常委会会议作说明时表示,总的看,现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是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但近年来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修正草案在保持现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不变的基础上,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着力解决审计造假等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修正草案共22条。在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方面,修正草案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禁止性规定:明确注册会计师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出具虚假报告;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等,不得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出具报告;不得冒用他人名义执业;不得采用强迫、欺诈、贿赂、恶性低价竞争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同时,进一步明确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从事的业务范围。

在完善监管措施方面,修正草案严格执业准入,加强监督检查,增加关于加强审计档案管理的内容,明确实施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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