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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7版:生态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3日
陕西加强堤防运行管理

本报讯 (记者 徐颖)1月29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日前,省水利厅制定《陕西省实施〈堤防运行管理办法〉细则》,旨在进一步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堤防效益发挥。

细则明确,堤防管理范围包括堤防和临河、背河护堤地;堤防保护范围指沿背河侧护堤地的边界向外划定的堤防安全保护区。

细则提出,堤防主管部门对其直属堤防实施监督管理,协调落实堤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堤防管理单位、机构和人员,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组织指导堤防管理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落实安全运行和安全度汛措施;组织指导制定安全生产和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开展预案演练等。

细则强调,堤防管理单位是堤防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堤防运行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堤防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与管理堤防相适应的安全监测体系,开展水位、沉降、位移、渗流等安全监测,做好监测资料的分析、整编、归档及应用和管理工作。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堤防主管部门和堤防管理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堤防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工程管理秩序。发现侵占、毁坏工程设施设备等行为,以及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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