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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水利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河湖长+检察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提升河湖保护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2023年,黄河流域9省区第一部保护黄河重要支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2024年,《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次修正。
陕西加强农村水系管护,截至目前,全省建立村级河长制工作室1.18万个,组建村级管护队伍1.29万支,每年巡河履职40万次以上,持续改善农村河湖环境。
经过一系列治理,陕西河湖面貌实现历史性转变,全省重要河湖水域岸线监管率达100%,五级以上江河堤防达标率达95%,河湖问题整改率达96.5%,纳入监管的16条河流22个断面生态流量均达标泄放,汉江、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
金陵河、堰河、沋河、温泉河及汤峪河、濂水河等6条河流先后入选国家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其中,前4条河流已完成建设任务。
(本报记者 徐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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