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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1月11日
陕西实施四项机制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本报讯 (记者 吴莎莎)1月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25年以来,该厅进一步加强绩效自评管理,重点在完善统筹机制、优化联动机制、做实核查机制、健全应用机制4个方面下功夫,为提升全省预算管理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完善统筹机制,推进系统治理。高位部署推进财政预算管理、资金问绩问效等工作。省财政厅将中央转移支付、部门预算整体支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省级专项资金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压实省级预算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优化联动机制,有效凝聚工作合力。全省建立起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财政牵头、部门联动、人大监督、分级实施的工作模式,确保自评高效推进。省财政厅加强与财政部陕西监管局的协作,通过联合抽查、抽查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同题共答”。同时,陕西组织77个部门完成核心绩效指标标准体系2.0建设,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省审计厅对百余个部门整体支出、数十项省级专项资金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和规范,夯实了自评基础。

为切实提升自评质量,省财政厅出台抽查复核办法,建立健全书面复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机制。加强书面复核与现场核查,综合书面复核结果、工作掌握情况等,通过资料审阅、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实书面复核发现的问题,查验预算执行数据的准确性,验证自评信息与实际产出的一致性,引导部门做实绩效自评。

健全应用机制,增强激励约束,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省财政厅通报绩效自评书面复核结果,提醒督促部门及时改进管理,并将抽查复核结果作为下年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深入剖析绩效目标编制、绩效指标设定等方面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在后续预算编制环节指导改进,提升自评数据信息的准确性。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创新实施四项机制,省级层面已初步形成“单位自评、财政核查、部门改进”的良性循环,预算绩效自评的效用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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