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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6日
关中平原检察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帮扶帮教工作格局
帮助“迷途”少年重回正轨

本报记者 张英 通讯员 李钰玮

“我在学校一切都好,感谢你们,让我的生活重新回到了正轨。”11月15日,接到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关中平原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电话,刑满释放未成年人小玉(化名)话语里充满了感激之情。

2024年7月,15岁的小玉因涉财产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年8月,小玉被送至陕西省女子监狱服刑。

刚进入监区的小玉,时常低着头,沉默寡言。面对监狱的管理模式,她表现出不适应,情绪波动大。

关中平原检察院驻陕西省女子监狱检察室的检察官在一次日常监区检查中发现了小玉的异常。通过调阅材料、个别谈话,以及向监区干警了解情况,检察官厘清了小玉的成长困境:自她出生起,因母亲长期缺位,让她形成了自卑敏感的性格;初一辍学后,她过早踏入社会,结交了一批不良朋友,并受错误的三观和言行影响,经常通过暴力行为彰显个性,最终导致跌入犯罪深渊。

“小玉犯罪时是未成年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成型,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也有向好的意愿,只是缺少正确的引导。”关中平原检察院驻陕西省女子监狱的一名检察官说,他们因此坚定了帮扶她的决心。

帮扶从个别谈话和心理疏导入手。最开始的小玉沉默不语,干警们不厌其烦,数次耐心引导,小玉逐渐打开了心门:“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过我,这是第一次。”干警们鼓励小玉参与监狱开设的文化课程,在一次次诵读中华传统文化作品中重塑三观;引导小玉参与监狱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为回归社会储备一技之长。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小玉主动认罪悔罪,文化水平提升,整个人的精神状态焕然一新。

2025年,小玉刑满释放在即,新的问题又摆在了检察官面前:如何帮助她融入社会?

为此,关中平原检察院提前部署,督促监狱做好未成年犯刑满释放“后半篇文章”。监区干警主动对接多所职业技术学校,逐一走访了解各学校的专业设置、报名条件、教学模式及毕业生就业方向。

结合小玉的性格特点与兴趣特长,干警们将走访过的学校和了解的专业一一向小玉介绍,并结合就业情况给出建议。细致的准备让小玉在刑满释放后的一个月内就顺利入读某职业技术学院,开启了崭新的生活。

“帮扶并非只在监区内进行,要持续跟进,让孩子真正在社会上站稳脚跟。”秉持这一理念,小玉刑满释放后,帮扶工作并未终止,关中平原检察院向监护人发放《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落实监护职责,定期回访掌握孩子动态,形成从监区到学校、再到社会的改造帮教效应,确保孩子改过自新、融入社会。

“涉罪未成年人就像是一株病苗,既需要当严则严、依法惩治,也需要精准帮教。只要他们愿意面向阳光,就能重新长成参天大树。”关中平原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他们依托“关中·沐光”未成年人教育观护基地,持续深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改造帮教工作,积极履职监督监狱履行教育改造职能,同监狱、社会、学校等多方协作,全程跟进对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回归帮扶,构建起“既改造人,又教育人”的全方位、多层次帮扶帮教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关中平原检察院已向陕西省女子监狱未成年刑满释放人员发放《督促监护令》28份,帮助一名又一名“迷途未成年人”重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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