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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5日
陕西法院系统5集体5人获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本报讯 (记者 仵永杰)11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印发通报,对全国法院系统在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中成绩突出的147个集体、198名个人进行通报表扬,陕西法院系统5个集体及5名个人在列。

陕西法院系统获通报表扬的5个集体分别为: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大荔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获通报表扬的5名个人分别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姚刚、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陈波翠、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小涛、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教辉、丹凤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侯凤。

近年来,陕西法院系统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正确把握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守护人民生活安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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