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9版:卫生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
陕西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管理指南

本报讯 (记者 郭诗梦)10月27日,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陕西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心(云)药房管理指南》正式印发。

《指南》适用于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中心药房的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指南》提出,中心药房是医共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共体内药品供应保障同质化管理中枢,通过统筹药品采购、配送、储存、使用等全流程管理,构建“药事统一规范、药品统一采供、药师统一管理、药学统一服务”的融合管理模式。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只设置1个中心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立共享中药房。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共体建设部署要求,结合县域实际,统筹指导医共体组织成立医共体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中心药房。医共体药事会负责制定医共体药品遴选和调整规则,审定药品目录;制定医共体内药事管理制度及合理用药规范等。中心药房负责医共体用药目录维护、成员单位采购计划审核及药品库存监测;药品配送质量及配送效率监督,药品余缺调度和处方审核;执行医共体药事会审定事项等。

中心药房负责人由医共体总院分管药学工作负责人担任,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中心药房、药品补充储备库应集中储备1个月的应急药品用量,着力提升应急药品的区域配送响应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应用无人机、自动驾驶等智能化物流系统配送,提高配送效率。

中心药房将建立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指导成员单位按月进行药品盘点,对有效期6个月内的药品,通过系统提醒、人工排查等方式进行预警,统筹做好近效期药品的使用。

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医共体审方中心负责制定药学服务规范和标准,配备处方前置审核系统,开展处方集中审核和点评。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只设置1个集中审方中心。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西长安街2888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6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