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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洛南县以“3+1”协同工作机制为抓手,让公益诉讼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力量,为秦岭生态保护写下生动的“洛南答卷”。
一、案例背景。洛南县检察院发现存在占用耕地堆放废弃矿渣,占用林地建沙场,行洪河道倾倒建筑垃圾、耕地围垦挤占河道。县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纠正违法行为,总结其在法律监督、执法合力、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与田长办、林长办、河长办建立协作机制,让生态治理从“单兵作战”转向“集团攻坚”。
二、具体做法。(一)制度先行,画好协作“施工图”。县检察院与“三办”签署《关于全面推进“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相配合,让“三长”与检察长的联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职能互补,打好治理“组合拳”。河长治水、林长治林、田长治田,检察长为其装上“法律监督的眼睛”。检察院与“三办”建立“线索互移、联合调查、协同整改”闭环机制。“三办”将违法线索移送检察院,配合开展工作。检察院协调督导,助推工作落地落实。
(三)宣传赋能,织密全民“保护网”。生态保护要靠“管”,更要靠“引”。“三办一院”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总结、提炼,发布典型案例,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探索“惩戒+教育”模式,联合开展主题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主要成效。(一)民生福祉看得见,人居环境“向美而行”。工作开展以来,清除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万余吨,治理污水直排河道15处,补植树种2000棵,播种草籽100公斤,清理非法占用河道11公里,治理污染水域2万余平方米,保护古树名木200余棵,增殖放流鱼苗15.5万尾。河道恢复清澈、林地重现生机、耕地焕发活力。
(二)预防修复治理并重,构建协同履职“高效闭环”。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保护”大格局,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宣传活动,“三办一院”相互移送线索30条,联合监督检查16次,恢复林地耕地300余亩,提升了生态固碳释氧能力。
(三)以案释法解困惑,环保意识“入脑入心”。在办理野生植物蕙兰案中,以“刑事制裁+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模式,要求当事人将兰花移栽回原生长地,公开道歉并担任“法治宣传员”,向村民讲解保护法规,让保护野生植物的观念深入人心。
专家点评 欧阳志云 国家公园研究院院长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
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法制的强力保障和全民保护意识的增强是基础中的基础。洛南县检察院系统通过公益诉讼,为有效解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底保护难题提供了一条有益有效的探索途径,值得借鉴和推广。
商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洛市尾矿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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