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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本报讯 (记者 陶玉琼)“被告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7月24日,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在西安市新城区长乐园艺花卉博览园中心广场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这是我省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以来,我院审理的第三起涉及鸟类犯罪的案件。”该案审判长、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胡海军介绍。

该案被告人都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画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收购,并通过从网络直播平台添加微信的方式联系买家,依托物流快运出售多只画眉,涉案金额共计11万元。其行为破坏了国家生态安全及野生动物资源管理秩序,严重威胁野生鸟类生存环境,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此次巡回审判,一方面从严从快惩处危害野生鸟类违法犯罪,通过法治震慑遏制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让庭审成为‘法治公开课’,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胡海军说,将案件的庭审现场搬进花鸟交易场所,就是想彰显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的坚定决心,增强商户、“鸟友”及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庭审结束后,西铁法院与西铁中院联合检察、公安等部门开展了“依法保护野生鸟类 共同守护生态家园”法治宣传活动,向商户及群众发放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汇编册及宣传资料。

西铁法院将及时向相关物流监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监管联动,形成打击危害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更强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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