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新媒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0日
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暑期旅游提示

本报讯 (记者 李卫)当前正值“七下八上”汛期、暑期、旅游高峰期叠加的关键时期,7月19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暑期旅游安全提示。

关注天气变化,合理选择出游时间。目前,陕西已全面进入主汛期,暑期旅游客流高峰叠加极端天气多发,广大游客出游前及行程中务必密切关注目的地及沿途实时天气状况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预警合理规划、及时调整行程安排,避免前往山区、河谷等涉山涉水景区旅游。切勿前往未开发开放、缺乏安全保障的区域(特别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水域,谨防落水、溺水。

提升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范和要求。乘坐观光游船时务必按规定穿戴救生衣,不搭乘无安全设备或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船只。参与划船、漂流、溯溪等涉水项目时,严格遵守安全指引和专业指导。

老人、孕妇、儿童、慢性病患者需加强健康监测,出现不适及时就医。参团时务必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合同,警惕“低价游”陷阱。出境游应关注目的地安全预警,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购物消费注意保留凭证,以便维权。遭遇强制消费,可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

驾乘机动车或乘坐旅游交通工具时,全程系好安全带,拒绝乘坐“三无”车辆。自驾出游前仔细检查车况,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员超速,遵守交通规则。在景区、酒店、剧院、博物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留意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位置,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听从现场疏导,避免拥挤,防止踩踏。户外旅游注意防火,不在禁烟区吸烟,不乱扔烟头。

出行前,提前保存当地的紧急救援电话和旅游投诉电话,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求助。

分享到:

联系我们

  •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道西长安街2888号
  • 新闻热线:029-82267123

  • 广告热线:029-82267715

  •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61120170001     陕ICP备18008419号-7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陕B2-20180005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陕)字第626号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2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086号

    Copyright ©2012-2026 群众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