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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3日
咸阳发布全省首个地市级促进中医药发展规定

本报讯 (记者 张乐佳)6月27日,记者从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咸阳市促进中医药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省地级市中首个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相关规定,对于完善中医药领域法规体系,推进咸阳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共25条,从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文化弘扬、保障措施等方面,巩固咸阳中医药工作经验,借鉴外地先进做法,提出具体措施。

“该《规定》的制定注重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咸阳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云涛介绍,《规定》在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打造咸阳特色秦药品牌、支持运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开展中医医疗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研发、延伸中医药产业链等方面,均制定具体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项目,打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区;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夯实基层中医馆建设内涵,培育专病专科,遴选建设村卫生室中医阁150个;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成1870名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咸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建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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