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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3日
陕西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

本报讯 (记者 周明)5月2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技能提升补贴2项惠民政策。

省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在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方面,我省将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至2025年底,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在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方面,我省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享受条件,并扩大受益人群。对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还要求加强经办服务管理,推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告知企业;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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