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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6日
全国首个公路路产保护领域地方标准将在陕实施

本报讯 (记者 杨晓梅 通讯员 王惠)5月13日,记者从省公路局获悉:5月17日起,陕西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公路路产保护管理规范》。《规范》由省公路局牵头编制,是全国首个公路路产保护领域地方标准。

省公路局路产保护处处长赵进介绍,“十四五”以来,陕西各级公路部门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普通干线公路路产保护工作新机制、新路径,总结推广“公路+检察”协作、“四项机制”、路产损坏自行修复等做法经验。《规范》将地方实践成果转化为我国行业领域内的技术标准,为全国公路路产保护提供了陕西方案。

《规范》覆盖公路路产建档、巡查、勘查、核查、检测及管理六大环节,明确“路产”涵盖公路、公路用地和附属设施,提出“一路一册”建档要求,并从人员、装备、站区管理三方面提出保障要求。

具体看,针对路产登记,《规范》详细规定了路基、桥梁、涵洞等10类设施的登记标准,同步配套公路路产登记样表、巡查记录样表等5项规范性附录。针对日常巡查,《规范》明确高速公路每日巡查不少于1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桥下空间及涵洞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并要求巡查人员2人以上组队,配备高可视性警示服及取证设备,巡查记录还需采用电子形式留存。针对路产保护勘查,《规范》明确接报或巡查发现路产异常时,须按《公路路政勘查技术规范》开展现场勘查,对易损毁物证优先处置,勘查成果需形成包含勘查记录、照片、视频等在内的完整档案,当事人需在勘查记录上签字确认,确保证据链完整。针对涉路施工和大件运输两大核查重点,《规范》分类制定核查细则,按照跨越式、穿越式等6类涉路施工活动情形,细化净空、视距等20余项核查指标。针对超限检测站管理,《规范》要求设置电子抓拍系统,公示超限认定标准、处罚流程等信息,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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