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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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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

1.3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公司董事长张全明先生、行长叶瑛女士、财务部门负责人禄波先生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长安银行是在陕西省委、省政府主导下,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由宝鸡市商业银行、咸阳市商业银行和渭南城市信用社、汉中城市信用社、榆林城市信用社等五家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入陕西延长集团、陕西煤业集团、陕西有色集团等战略投资者,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陕西省第一家省级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年7月29日成立,总部设在西安。

长安银行坚守“长守初心、安行致远”使命,践行“诚信、稳健、创新、奋进”价值观,以着力打造“特色银行、智慧银行、责任银行”为愿景,坚守服务城乡居民、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定位,立足当地开展特色化经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服务支持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推进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体系建设,治理基础不断夯实,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金融科技水平、综合金融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踏上新征程,长安银行将进一步与地方经济同频共振,与区域发展合拍共鸣,以赶考的心态、拼搏的状态、奋进的姿态,不弃微末、不舍寸功,全力建设让政府放心、客户信赖、股东受益、员工满意的地方银行,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1法定中文全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全称:CHANG’AN BANK CO.,LTD.

2.2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四路13号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电话:029-88609946 传真:029-88609500

互联网网址:http://www.ccabchina.com

电子邮箱:boardoffice@ccabchina.com

2.3其他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7月27日

变更登记日期:2023年7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691125047W

金融许可证号:B1027H261010001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表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3.2补充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表数据为按监管口径计算的本行数据,不含本行子公司。

3.3资本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3.4股东权益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本表数据为本行数据,不含本行子公司。

§4 股东及股权情况

4.1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总数3,146户,其中:国家股股东2户,国有法人股股东18户,其他法人股股东77户,自然人股东3,049户。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千股、%

4.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千股、%

注:1.报告期末,本公司353,946,417股(含分红送股20,034,703股)股权司法裁定事项有待监管核准。

2.报告期末,股东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65亿股份被冻结。2024年7月18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岭集团破产重整案件。2024年12月12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十二家关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

4.3股权质押情况。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股权质押5笔,出质股权数94,952千股,质押比例1.25%。

4.4股权托管情况。报告期末,本公司股权托管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况

5.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

2.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5.2年度薪酬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按照“限高、稳中、提基”的整体思路,分步实施了薪酬改革调整工作,建立了长效动态的薪酬增长机制。打通多元化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结合专业职务与职级并行,充分考虑不同序列间横向纵向调整需求,实施差异化的薪酬等级体系。优化360度的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议事规则,在企业年金分配方案中充分考虑员工贡献度,完善员工福利保障机制,提升员工归属感和获得感。

5.3员工情况。报告期末,本公司员工5,076人。

5.4分支机构。报告期末,本公司营业机构260家。

§6 公司治理

6.1公司治理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部署,按照“123456”工作总思路,通过扎实推动“八大转型”,建立起更加适应新发展形势的经营管理模式,资产兴行、存款立行,以资本定资产、以资产定负债,实现负债结构更加优化合理、资产质量效益稳固提升、资本引导作用有效发挥、管理更加科学精细、风险防范更加高效、产品服务与客户需求更加匹配、科技有效赋能发展、内控水平显著提升,推进长安银行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通过优化公司治理架构,构建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坚持以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并重、规模增长与结构优化并重,法人治理持续健全,长安银行高质量发展稳健有力。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本行按照《公司章程》《长安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全体股东拥有对本行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报告期内,本行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保证了股东参与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聘请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2名,非执行董事6名,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5名。董事会积极主动应对宏观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各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审慎决策重大事项,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审议通过议案56项、听取报告19项,会议议题涉及经营管理、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制度修订、董事履职考评、风险管理、选聘审计机构、机构规划、关联交易、增补董事、审计、资本管理、业务连续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会议通报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监管关于公司治理评估意见等有关文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6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规定召开会议。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34次,审议议案99项。

(三)关于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报告期末,本公司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2名,外部监事4名,职工监事3名。监事会坚持“依法监督、科学监督、服务监督、和谐监督”的工作原则,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各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要求,积极关注本行发展战略和薪酬激励等事项,认真履行在财务监督、风险监督、内控监督、履职评价监督等方面的应尽职责。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9项。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议事规则规定召开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议案16项。

6.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本行董事会会议的议案和其他有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6.3关于信息披露。本行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长安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分别在《金融时报》《陕西日报》和本行网站公开披露年度报告,并在本行各营业网点备置年报,供投资者及利益相关人查阅。相关需要临时报告的事项发生时,本行坚持按规定在官网进行规范性公告,并按要求向金融监管机构报告或报备。

6.4与主要股东“五分开”情况。本公司与主要股东在业务、机构、人员、资产和财务五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的经营能力。

§7 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6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安银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长安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长安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长安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长安银行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增补和调整长安银行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长安银行资本充足率中期管理规划的议案》《关于选聘长安银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长安银行总行综合业务用房标的房屋的议案》等9项议案;听取了《长安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情况报告》《长安银行2023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情况报告》《长安银行2023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长安银行2023年度主要股东履职情况评估报告》《长安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等5项报告。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1月26日,本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

§8 董事会报告

本部分涉及数据为本行数据,不含子公司。

8.1报告期经营情况。本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三个年”活动,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5,117.52亿元,较上年增加354.42亿元,增长7.44%;贷款余额2,919.62亿元,较上年增加220.11亿元,增长8.15%;负债总额4,785.18亿元,较上年增加314.92亿元,增长7.04%;各项存款4,217.06亿元,较上年增加260.69亿元,增长6.59%;实现净利润20.28亿元,资本利润率7.45%,资产利润率0.41%,实现各种税费7.60亿元,不良贷款率1.83%,拨备覆盖率168.36%,资本充足率12.91%,上述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报告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8.2战略规划推进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各项战略目标稳步推进。一是制定《长安银行关于转型发展的意见》,确立“八大转型”目标,逐步建立起更加适应新发展形势的经营管理模式。二是坚守“四个服务定位”,拓宽融资服务渠道,全力服务全省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服务重点产业链、重点项目,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力度不断加大。三是锚定“五个提升目标”,全行资产规模稳健增长,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综合实力、社会影响力再上新台阶。四是聚焦“六个重点领域”,完善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机制,明确主攻方向,优化业务结构,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五是践行“七个经营策略”,企业品牌体系焕新升级,产品特色愈发鲜明,成本管控更加合理,经营管理提质增效。六是强化“八个加强措施”,党建引领开创新发展局面,人才培养“五大工程”精准赋能业务推进,公司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8.3资产负债管理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在计划、资金、价格、资本等管理政策上充分体现发展战略和经营导向,坚持风险优先、规模适度、盈利合理的理念,优化资产负债组合管理,降低资本消耗,提升资本内生能力,实现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协调统一,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稳步发展。资产管理方面,根据监管政策导向,把控各项业务发展节奏。报告期内,本行始终坚守服务实体经济本源,服务地方经济,积极参与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精准赋能重点产业链,加大对民营企业及小微企业投资支持力度,主动让利实体经济,多措并举减少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效能。负债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负债管理要求,持续加强负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负债质量管理体系,主动调整优化负债结构,密切监测负债质量管理限额指标,持续推动负债业务快速稳步增长。

8.4资本管理情况。本行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规划、配置资本约束和经济资本引领。一是完善资本管理体系和机制,构建以资本约束为核心的资本管理体系,滚动制定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规划。完善资本约束机制,将资本配置到经营机构和利润中心,加强资本监测、资本考核工作,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引导资产结构优化和业务创新,保持资本充足,使用稳健,全面提升资本管理能力。二是实施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组织实施全面风险管理评价,开展资本偏好评估和修订,完成2024—2026年资本测算,形成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报告,制定年度资本规划与资本配置方案,成为全行发展的重要指引和约束。三是组织开展资本充足压力测试工作,提升了资本管理有效性和前瞻性。四是加强资本监测和控制,积极开展资本筹集相关工作。2024年,先后发行3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补充二级资本、2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切实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为本行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五是不断完善资本管理信息系统,启动资本管理系统升级规划,推动资本管理工作智能化深入,经济资本管理系统运行平稳,实现了资本规划、配置、监测、考核的一体化信息系统支撑,为资本管理动态实施、前瞻预测、实时监控、常态考核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六是认真研学资本新规,梳理统计相关字段及管理要求,推动落实各项监管政策,确保资本充足水平持续达标。

8.5信息科技建设情况。本行持续夯实科技基础能力,启用异地灾备数据中心,构建“两地三中心”的容灾体系,业务连续性管理迈上新台阶;搭建容器云基础平台和分布式数据库,提升基础资源供给能力。聚焦数字金融建设,完成信贷项目群建设,新投产系统23个、优化改造系统52个,全力支持业务创新、管理创新;落地AI大模型平台,推出“AI行史助手”,推进本行智能化应用水平再攀新高度;投产220个RPA应用场景,平均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完成终端一体化安全管理系统建设,落实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责任;建设数据隔离区,部署专用的虚拟桌面系统,确保生产数据流转安全;数据安全能力达到国家三级要求,获得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三级认证。提升研发管理能力,推进应用系统自动化发版,自动化发版率达70%;取得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三级认证,进一步完善信息科技管理体系。

8.6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本行制定了《长安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建立了符合自身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的风险偏好管理体系,确立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平衡发展的战略,构建了“三道防线”的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各项举措全面推进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完善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持续优化各业务条线工作环节流程,不断优化风险管理的数智化手段,为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合规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本行对各类重要风险均指定了牵头管理部门,能有效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计量、监测、分析、评估和控制。报告期,本行采用权重法计量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8.7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8.8贷款减值准备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不含其他综合收益贷款损失准备。

8.9贷款前十位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8.10最大十户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8.11贷款按担保方式划分

单位:人民币千元

8.12集团客户授信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监管机构有关集团客户授信管理规定,依据《长安银行统一授信管理办法》和《长安银行集团客户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集团统一授信操作流程、客户认定标准、原则及其职责划分。报告期末,非同业集团客户和经济依存客户大额风险暴露991.67亿元,前十大非同业集团客户和经济依存客户大额风险暴露340.08亿元,均符合监管要求。

8.13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人民币千元

8.14主要表外项目余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9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就有关重要事项发表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活动能够认真执行《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认真勤勉履职,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本公司在收购或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或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公允、程序合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通过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10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本公司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并完善与本行业务规模、业务性质、复杂程度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坚持以优化产品服务为主线,以机制建设为抓手,以强化监督和考核为手段,切实规范业务经营行为,着力提升消保工作的服务支撑和业务保障能力。持续完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总、分、支三级联动的消保条线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形成了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消保工作机制。推动服务标准化,加强神秘人服务监测指导,加快推进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改造提升工作。规范投诉管理,加强投诉溯源治理,优化投诉系统建设,畅通投诉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1 重要事项

11.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1.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6月4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长安银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6月26日,经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聘长安银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11.3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法人关联方集团及企业授信10户,授信总额130.94亿元,授信净额121.90亿元。

11.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会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监管机构处罚情况。

§12 财务报告

12.1审计意见。2024年度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黄朝阳、任帅英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5)0549号)。2024年度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审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长安银行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2.2合并财务报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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