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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3日
向短视频恶意营销“亮剑”

黄宗跃

自4月15日起,中央网信办开展为期3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领域恶意营销乱象”专项行动,从严打击恶意虚假摆拍、散布虚假信息、违背公序良俗、违规引流营销等恶意营销乱象,进一步深化短视频恶意营销问题治理,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短视频作为数字时代的重要传播形态,已深度融入大众生活。但为追逐流量利益,部分账号与平台制造虚假内容、传播不实信息、违规营销引流等恶意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污染网络生态。此前,我国已持续打出治理“组合拳”:政策层面,《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规明确平台主体责任与内容红线;技术层面,推进算法推荐管理,压缩违规内容传播空间;管理层面,通过账号实名制、黑名单制度提高违规成本……一系列举措有效遏制了虚假摆拍、低俗营销等乱象。

然而,随着信息网络技术迭代,短视频恶意营销呈现隐蔽化、跨平台化、技术对抗性强等新特征。部分违规账号通过修改关键词、跨平台引流规避监管,AI换脸、深度伪造等技术滥用,增加了内容识别难度。加之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不足,进一步制约治理效能。此次专项行动重构治理范式:其一,推进系统性治理,打击虚假信息、违规营销全链条,告别“头痛医头”的碎片化治理;其二,构建责任闭环,压实平台从内容审核到算法优化的全流程责任,强化技术治网能力;其三,形成长效震慑,通过典型案例曝光与从严处罚,破除违规者侥幸心理。多维度施策既彰显“零容忍”态度,也为行业长远发展划定清晰边界。

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还需构建多元共治的数字生态共同体。一方面,完善规则体系,细化恶意营销认定标准,建立跨平台信息共享机制,破解违规者“打游击”难题;另一方面,强化技术赋能,研发深度伪造检测、跨模态内容分析等工具,提升AI审核精准度。此外,激活社会共治至关重要——畅通用户举报通道,织密“平台自查+政府监管+公众监督”的治理网络。更关键的是,推动平台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创新”,将治理要求融入产品设计准则,以流量激励政策引导优质内容生产,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整治短视频恶意营销乱象,是净化网络空间、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之举。唯有政府、平台、用户多方协同,才能让短视频领域真正成为传播正能量、服务美好生活的创新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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