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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齐小英 母家亮 王姿颐)3月7日下午,陕西代表团分组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代表团团长赵一德,副团长赵刚、王晓、王兴宁、李明远、庄长兴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的同志到会听取意见。
审议中,代表们纷纷表示,代表法修正草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体现政治性、法治性、人民性、时代性,完全赞成。
王兴宁代表说,与时俱进修改代表法,彰显了制度自信和法治精神,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越性和生机活力。我完全赞同。我将认真学习贯彻代表法,督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找准定位积极履职尽责,不断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稳妥有序、自上而下推进省市县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全省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加符合人民意志、体现人民利益。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引导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全面履职。
徐明非代表说,代表法修正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总结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成果,进一步健全代表履职的制度机制,顺应时代所需和人民所期,为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我将深入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代表法和全国人大对代表工作的要求,紧盯三秦百姓所思所盼所需,认真履行职责,将民意民智体现到政策举措和本职工作之中,以实干实绩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高岭代表说,代表法是进一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法律。代表法修正草案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强调人大代表始终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履职担当,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建议在文本中增加代表履职正向激励和以数字技术等新模式、新业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方式等。同时,在审议通过后,建议加大宣传宣讲力度。
熊远明代表说,修改代表法,有利于彰显代表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联系群众的主动性,必将提高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建议加强对代表法的宣传。
马晓燕代表说,本次代表法的修订对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具有深远意义。从修正草案的内容来看,突出代表履职的政治要求,代表履职的保障更加有力,代表履职的监督更加规范。修正草案在对代表履职期间的保障方面也作出了合理安排。
寿锡凌代表说,修改代表法是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保障。建议在代表进行专题调研活动部分,增加组织相关相同行业的代表进行本行业调研,提出更有建设性的议案建议;对于代表在监督、执法检查履职部分,增加具体途径和方式,确保人大代表全面了解政府工作,有效发挥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