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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党中央、国务院将表彰一批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我省推荐人选经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审核,目前已通过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初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省推荐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至3月12日。若对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向陕西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应采取实名方式,请提供具体线索和事实依据。
联系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389号 邮政编码:710003 电子邮箱:sxszghjjjsb@shaanxi.gov.cn 联系电话:029—87228928(传真)
陕西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