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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英 通讯员 罗菁)“感谢检察院,让我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2月26日,谈起上周收到的交通事故赔偿款,家住安康市汉滨区的洪大爷激动地说。
去年8月,80多岁的洪大爷骑电动车行驶至汉滨区316国道某处时,不幸被一辆小轿车撞倒。事故造成洪大爷股骨骨折、L2椎体骨折、颅脑损伤,住院治疗23天,花费数万元。事故发生后,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在运用“交通事故责任民事纠纷支持起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选到此案线索后,立即与洪大爷进行联系。办案人员调查确认,洪大爷的老伴系农民,无收入。两个儿子均在家务农,家庭情况一般。在了解到洪大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后,该院及时启动支持起诉程序。检察官引导洪大爷进行司法鉴定,帮助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代其起草了起诉文书。同时,积极与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沟通协调,争取尽快立案审理。
法院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洪大爷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7.6万元。
“看到洪大爷拿到赔偿款,我们由衷感到欣慰。”案件承办检察官说,“检察机关不仅要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还要做好弱势群体的暖心人。这起案件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的模式,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又实现了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此项工作,让司法的光芒照进每一个需要帮助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