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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10版: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汉中以法治力量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本报讯 (记者 段承甫)2月25日,记者从《汉中市农村供水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已于2024年11月27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的出台是汉中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是以法治力量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的汉中实践。

《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条例》第四章规定了建立政府定价和村(居)民委员会“一事一议”等方式协商确定水价,限定水费用途,确保老百姓“交明白费”;明确供水单位资格限定和供水义务,确保老百姓“喝合格水”;提出要健全农村供水应急管理机制,按预案及时有效应对环境污染或突发事件造成的水质污染事件。

近年来,汉中市加快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城乡供水一体化稳步推进,初步形成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

汉中市水利局副局长王利夫表示,下一步,汉中市水利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创新供水管水机制,持续健全工程保障体系、管理服务体系、行业监管体系,努力让农村群众长期稳定吃上安全水、放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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