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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办法》明确,水利遗产建成或传承历史文化时间不少于80年,具有红色革命文化属性的水文化遗产年限不少于50年
2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1950年以前遗存至今的工程类、管理类水利遗产和历史典故、民俗传说等非物质水利遗产500多处(件)
本报讯 (记者 徐颖)2月13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为更好延续非物质水利遗产文化生命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陕西省水利遗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近日印发施行。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1950年以前遗存至今的工程类、管理类水利遗产和历史典故、民俗传说等非物质水利遗产500多处(件),包括郑国渠、汉中三堰、凤堰梯田等。《管理办法》明确,水利遗产认定应在陕西乃至全国具有历史标志性意义,或产生重要影响,与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在规划设计、技术技艺、材料工艺等方面具有先进性、适宜性与创新性,具有兴业惠民、生态景观、艺术鉴赏、创新创造、传承永续等功能,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治水理念、价值观念、道德精神,在其所处历史时期具有先进性、独特性、代表性或唯一性,反映同时期社会风貌;保持较好的完整性,具备良好的保护或利用基础,已制定水利遗产保护与发展规划;建成或传承历史文化时间不少于80年,具有红色革命文化属性的水文化遗产年限不少于50年等。
“近年来,全省各级部门对水文化建设的认识不断提高,学习、研究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氛围逐渐形成,关心、重视、支持水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识不断增强,水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工作力度持续加大。”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