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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43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本报讯 (记者 杨晓梅)1月18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2022年,我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43项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这43项典型经验做法分领域看,涉及政务服务领域的有21项,办理建筑许可领域有3项,开办企业、跨境贸易、劳动力市场监管、纳税、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各有2项,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信贷、保护中小投资者、市场监管、招标投标领域各有1项,助企纾困领域有2项,协商共建机制领域有1项。除省税务局的1项典型经验做法外,其他在全国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涉及8市1区。其中,西安市(含西咸新区)有20项,宝鸡市有12项,汉中市有3项,铜川市、安康市各有2项,咸阳市、延安市、商洛市各有1项。
据了解,省发展改革委将按照营商环境突破年部署安排,加强指导推动,做好典型经验做法复制推广借鉴,并鼓励支持各地市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推出更多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原创性、差异化的典型经验做法,打造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带动全省营商环境整体提升,助推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