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新闻APP
-
陕西日报微博
-
陕西日报微信
本报讯 (记者 徐颖)8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更加有力服务和支撑我省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期由省政府印发。
《实施意见》作为指导陕西标准化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推动我省标准化事业发展意义重大,是全省当前直至2035年标准化工作指南。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兼顾系统性、协调性、全局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主要包括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打造“中西部标准化改革创新示范标杆”总目标,提出到2025年,全域标准化发展深入推进、标准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标准化治理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5个方面具体目标。
《实施意见》从服务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两个维度,重点部署了8个方面任务,包括推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融互促,支撑西部创新高地建设;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增强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助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加快城乡建设标准化进程,建设高品质城乡生活新空间等。
《实施意见》共有36条举措,提出成立陕西省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加大标准化资金投入力度,设立陕西省标准创新贡献奖,探索开展标准化统计调查工作,做好《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有地方标准的“立改废释”工作,推动标准化工作考核纳入陕西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等。
为进一步突出重点工作,强化任务举措的可执行、可操作性,《实施意见》开设了“优势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工程”“科技成果标准转化工程”等12个专栏,推动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