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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版:03版:要闻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6日
省总工会发出保障快递员合法权益提示函
企业定报酬快递员有发言权

本报讯 (记者 郭军)11月11日,记者从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向全省快递企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指出,各快递企业要切实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休息休假权利、劳动安全以及开展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

近年来快递行业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但快递从业群体的工资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安全、职业发展等方面还存在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提示函明确要求,在制定修订平台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算法时,要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的意见建议,将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要积极响应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提出的协商要求,开展集体协商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企业与快递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应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支持和鼓励企业为快递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

提示函强调,企业要重视对快递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为快递员改善工作条件,提供必要的饮水、休息、充电等设施。支持企业工会为快递员提供技能培训、心理咨询、政策解读、法律咨询、困难帮扶等服务。鼓励企业工会建立劳动者申诉机制,保障快递员申诉得到及时回应和客观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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