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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徐颖)11月2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陕西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一批修订增补)公告,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艾叶等197个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据了解,中药配方颗粒是由单味中药饮片经水提、分离、浓缩、干燥、制粒而成的颗粒,按照中医临床处方调配后,供患者冲服使用,属于中药饮片管理范畴。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新的技术要求,为更好满足临床需求,省药监局经实地调研、充分论证、企业补充资料、专业技术评审复核和意见反馈等,确定了197个符合新的国家技术要求的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
此次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基原明确,投料量、主要工序要求清楚,统一为1000克制成量。其中,194个品种均建立了以特征图谱方法为主的专属性、整体性控制方法。新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省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向科学化、标准化、产业化迈进,助力我省中药产业传承、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