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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2日
“中国渔政亮剑2021”黄河流域禁渔专项执法暨陕西省亮剑执法行动启动

本报讯 (记者 艾永华)4月1日,“中国渔政亮剑2021”黄河流域禁渔专项执法暨陕西省亮剑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在黄河洽川段举行,黄河流域进入2021年度禁渔期。

本次活动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渭南市人民政府主办,合阳县人民政府承办。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河南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沿黄9省区农业农村(农牧)厅、海洋与渔业监督督查总队、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河南师范大学,以及山西、河南、陕西有关市县代表200余人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沿黄9省区共同签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渔业高质量发展宣言》,陕西省渭南市、山西省运城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渔政执法机构签署了《黄河禁渔联合执法合作协议》,渔政执法队员代表、当地群众代表分别表态发言。

10时许,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人宣布执法行动启动,汽笛响起,6艘黄河禁渔执法船编队出发巡航。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历史上水生生物十分丰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受多种因素影响,黄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黄河鱼类仅有100多种,保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已刻不容缓。实施黄河流域禁渔期制度,是保护黄河生态和促进黄河流域渔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黄河流域禁渔期制度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禁渔时间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禁渔范围为黄河干流,13条主要支流的干流河段,以及青海省境内的扎陵湖、鄂陵湖和山东省境内的东平湖。陕西省的禁渔范围为黄河干流陕西段,无定河、渭河干流及南洛河省内干流河段,包括7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和杨凌示范区,其间禁止所有类型的捕捞作业。

当日下午,沿黄9省区还召开了黄河流域禁渔制度及渔政执法工作研讨会,分析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研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渔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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