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新闻APP
-
陕西日报微博
-
陕西日报微信
本报讯 (记者 喜顺)2月8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为全面规范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体系,提升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水平,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省残联制定印发了《陕西省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据了解,《细则》依据国家9部委《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见》和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全覆盖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主要从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工作职责、设立标准、服务事项、服务对象、服务条件等方面进行规范。《细则》规定: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免费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截至目前,我省已建立各级各类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08个,全省各市、区县两级基本实现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全覆盖。各级残联将通过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使全省残疾人能就近就地享受法律服务,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