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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8月31日
西安从四个方面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本报讯 (记者 李妮)日前,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起草的《西安市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过多轮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根据《实施方案》,西安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稳定的投入制度,让受益者付费、对保护者进行合理补偿。通过这种激励性制度,促进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动,从而调动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实际,全面统筹安排全市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工作,从建立秦岭生态保护综合性补偿机制、完善秦岭生态保护区森林保护补偿机制、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推进湿地生态保护补偿四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力求让生态保护补偿真正落地落实。

据介绍,《实施方案》的印发,是西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关于生态保护相关指示的具体行动,将全面推进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对于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确保生态服务有效供给、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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