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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工作人员李垣成放飞纵纹腹小鸮。 本报通讯员 张玉东摄
本报记者 韩岩 通讯员 魏艳艳
4月26日10时许,吴起县公安局铁边城派出所民警在铁边城村拐沟组入户走访时,发现村民姚长义家的一个铁笼子里,关着一只酷似猫头鹰的野生动物。经询问得知,这只“猫头鹰”在4月25日晚钻进了姚长义家的鸡笼子里,将一只大公鸡咬死后被卡在鸡笼子里飞不出去了。
据姚长义讲,他已经给这只“猫头鹰”换了一个铁笼子,正准备找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来鉴定,恰遇民警入户走访。民警了解详情后,立即联系了铁边城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请求到现场鉴定。经确认,这只“猫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纵纹腹小鸮。随后,经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民警、林业站工作人员与姚长义一起,来到铁边城镇油寺村吊庄山林区,将纵纹腹小鸮放归大自然。
据林业站工作人员李垣成介绍,这种纵纹腹小鸮在吴起县并不是第一次出现,但从来没有被人捕捉到。纵纹腹小鸮是鸱鸮科小鸮属的一种鸟类,在我国主要分布于甘肃、河北、东北等地,陕西境内并不多见。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间,当地群众偶尔会在晚上碰到这种纵纹腹小鸮,因为它是夜行性食肉动物,捕食主要靠锋利的大爪子。20世纪90年代以来,当地几乎见不到这种鸟类了。近几年,随着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当地群众偶尔又能见到这种稀少的鸟类,但碰见的概率仍很低。
李垣成还表示,这只纵纹腹小鸮不是贩卖来的,应该是从外地飞过来的,从当时关在铁笼子里的状况看,它有凶猛的野性,不让人靠近,会发出哧哧的声音,并用头部顶撞铁笼子想飞出去。
今年以来,吴起县公安局环食药大队及各派出所的民警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了辖区群众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吴起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保护野生动物,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侵扰,不仅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实选择,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