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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西安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本报讯 (记者 郭妍)3月28日,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西安市教育局发出通知,严禁全市在职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有偿进行学科类校外补课。

西安市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严禁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严禁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以家属、亲友等名义开办补习班或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补课报酬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从严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取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暂缓或撤销教师资格;全额追缴违规所得,并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及奖励性补贴。

西安市教育局将对涉事教师所在学校及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典型案例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通报,形成警示震慑。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

西安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区县、开发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需设立专项举报渠道(电话、邮箱),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一案双查”,既查教师违规行为,也查学校管理责任。西安市教育局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

各学校须组织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开展警示教育;全面自查自纠,健全长效机制;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聘用、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引导教师坚守师德底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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