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新闻APP
-
陕西日报微博
-
陕西日报微信
本报讯 (记者 陶玉琼 通讯员 罗成标)8月30日,周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公司之间的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被告B公司当场将5万元交付给原告A公司,双方握手言和。
2018年3月,A公司和B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A公司给B公司安装三横杆栅栏及栅栏门,加工费合计50余万元。安装完成后,B公司陆续支付了部分价款,最后剩7万元一直未能支付。A公司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周至法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了解到B公司目前投资项目较多,且因疫情影响出现一定亏损,考虑到两家公司是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破裂对双方都不利,遂多次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真正是为咱群众办实事啊!”双方当事人对周至法院高效且零费用的诉前调解工作称赞不已。
该案的顺利调解和履行,是周至法院全面推进“1+2+3”多元解纷体系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一个缩影,也是该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真实写照。近年来,周至法院坚持司法便民利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工作,通过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加强线上线下两个平台建设,统筹一村一调解机制、诉前委派调解机制、诉调对接机制3项解纷机制,构建递进式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