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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2021年年底,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开展居家老年人探访试点
■ 到2022年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困境的居家老年人探访、帮扶、服务“三位一体”的关爱体系初步形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
本报讯 (记者 杨小玲)8月27日,西安市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关于建立居家老年人探访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意见指出,探访服务将面向西安市独居、空巢、留守、高龄、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困境的居家老年人,重点保障家庭照护资源缺失、迫切需要关怀探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和需求对接服务。西安市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动开展专业化、多元化的探访服务,切实兜住民生底线,编密织牢安全网。
探访服务包括6个方面:健康情况,通过观察和询问,了解老年人的身体情况、精神状态、疾病情况等;家庭情况,了解老年人家庭居住环境、日常照料、卫生环境、赡养责任落实情况等;经济情况,了解老年人是否存在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享有相应救助保障政策,相关政策是否落实到位等;安全情况,了解老年人家庭水电暖气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适老化设施需求等;需求情况,了解老年人是否有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需求;特殊情况,了解老年人居住环境是否睦邻,是否发生重大家庭变故,是否因受到突发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影响造成生活困难,是否落实相应的救济措施等。
根据意见安排,到2021年年底,西安市所有区、县、开发区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建立电子信息台账,并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开展居家老年人探访试点工作。到2022年年底,西安市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困境的居家老年人探访、帮扶、服务“三位一体”的关爱体系初步形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100%。2023年开始,探访服务工作常态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